2024年09月23日发布 | 237阅读

颈椎人工椎间盘置换术临床应用专家共识(2024)

赵衍斌
周非非
孙宇
出处: 中华医学杂志 2024年·104卷·27期
达人收藏、周刊收录2项荣誉

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颈椎疾病健康管理与加速康复专业委员会


DOI:10.3760/cma.j.cn112137-20240306-00502


通信作者:孙宇,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骨科 脊柱疾病研究北京市重点实验室 骨与关节精准医学教育部工程中心,北京 100191,Email:sunyuor@vip.sina.com


实践指南注册:国际实践指南注册与透明化平台(PREPARE-2024CN746)


引用本文: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颈椎疾病健康管理与加速康复专业委员会. 颈椎人工椎间盘置换术临床应用专家共识[J]. 中华医学杂志, 2024, 104(27): 2502-2512. 

【摘要】颈椎人工椎间盘置换术在减压的同时保留了手术节段的活动度,该项技术可取得较好的临床效果。颈椎人工椎间盘置换术的适应证、手术操作和围手术期管理均不同于传统的前路减压固定融合术。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颈椎疾病健康管理与加速康复专业委员会组建专家组,结合文献分析和专家组反复讨论,形成本共识,旨在规范颈椎人工椎间盘置换术的手术适应证和病例选择、指导手术操作和围手术期管理,以提高颈椎人工椎间盘置换术的临床疗效,供业界同仁参考。


【关键词】颈椎;颈椎人工椎间盘置换术;手术适应证;专家共识


颈椎人工椎间盘置换术(CDR)的设计理念是保留颈椎活动度,减少融合术后带来的相邻节段退变加速1-2。2003年以来,国内多个中心开始开展CDR,目前国内外对CDR术后中长期随访结果均有报道,对于CDR的认识更加深入3-11。CDR取得了很好的临床疗效,中长期随访时手术节段活动度得到保留。但是,CDR术后异位骨化发生率较高,降低了假体活动度,严格的适应证选择是降低术后异位骨化的重要前提12。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颈椎疾病健康管理与加速康复专业委员会组织国内专家制订了《颈椎人工椎间盘置换术临床应用专家共识》,旨在规范CDR适应证选择和围手术期管理,提高CDR的临床疗效。


一、共识制订方法学


共识工作组由骨科、循证医学专业人员、图书馆检索人员等组成,负责证据的检索、证据形成与共识撰写。共识专家组由骨科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参加共识会议,形成终版共识意见。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从事脊柱外科领域、有丰富CDR经验的高级职称专家37名,采用改良德尔菲法进行函询和讨论。通过PubMed、Web of Science、中国知网、万方等数据库进行文献检索,检索关键词包括:cervical artificial disc replacement、cervical disc replacement、cervical disc arthroplasty、heterotopic ossification、颈椎人工椎间盘置换术、异位骨化。检索时间为2000年1月至2023年12月。共识专家组先根据临床工作需要提出相关临床问题,并根据工作组提交的共识推荐意见,在函询与讨论过程中结合临床经验,并考虑推荐意见利弊、资源利用、患者意愿、卫生经济学等因素,经过2轮函询和反复讨论,提出反馈意见,最终形成CDR专家共识。根据循证医学级别和专家意见对推荐级别进行分类推荐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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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CDR假体类型和材料


目前有多种颈椎人工椎间盘假体应用于临床,结构和材料均存在差异13。按照运动保留设计,可分为球窝关节、鞍状关节和封闭髓核假体;按照运动限制设计可分为限制性、半限制性和非限制性假体;按照即刻固定方式包括螺钉固定、龙骨固定和倒齿固定;假体材料包括金属材料、陶瓷材料、聚合物材料;按照关节面组配设计分为金属-金属、金属-聚合物、陶瓷-陶瓷13


三、CDR的手术适应证和禁忌证


推荐意见1:CDR的手术适应证包括脊髓型颈椎病、神经根型颈椎病。颈型颈椎病以正规、系统的非手术治疗为首选疗法,不建议选择CDR治疗颈型颈椎病。(推荐级别:1类)


(一)CDR的手术适应证


CDR的手术适应证包括脊髓型颈椎病、神经根型颈椎病。CDR是颈椎前路手术的其中一种,遵循颈椎病的外科治疗指征。对于已确诊的脊髓型颈椎病患者14,如无手术禁忌证,原则上应手术治疗。神经根型颈椎病的手术适应证14包括:(1)经3个月以上正规、系统的非手术治疗无效,或非手术治疗虽然有效但症状反复发作,严重影响日常生活和工作;或(2)持续剧烈的颈肩臂部神经根性疼痛且有与之相符的影像学征象,保守治疗无效,严重影响日常生活和工作;或(3)因受累神经根压迫导致所支配的肌群出现肌力减退、肌肉萎缩。


Lee等15通过荟萃分析对比了CDR和颈椎前路减压固定融合术(ACDF)治疗脊髓型颈椎病的临床疗效。共纳入6项研究,累计333例CDR和323例ACDF进行了对比分析。6项研究包括3项随机对照研究和3项非随机对照研究,随访时间2~7年。在6项研究中,有2项研究显示CDR组的临床改善明显优于ACDF组,其余4项研究显示CDR组临床改善类似于ACDF组。与ACDF相比,在3~24个月的随访中,CDR治疗脊髓型颈椎病在颈椎功能障碍指数(NDI)和日本骨科协会评分(JOA)这两项指标上取得了相同或更好的神经功能改善结果。与ACDF相比,CDR的再手术率更低,但是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总的来说,根据纳入的研究和荟萃分析的综合结果,在治疗脊髓型颈椎病的临床疗效方面,CDR优于或者至少不差于ACDF。


Lavelle等16报道了单节段CDR对比单节段ACDF治疗神经根型或脊髓型颈椎病的多中心前瞻性10年的随访结果,128例CDR和104例ACDF病例获得随访。这项临床试验是基于非劣效性假设,即CDR组的总体成功率在统计学上不低于ACDF组,研究采用NDI和视觉模拟评分(VAS)评估颈部、上肢疼痛和功能。除此之外,标准化的神经系统检查指标包括运动、感觉、反射等也作为评价指标。该研究的主要观察终点采用“总体成功率”这一综合测量方法,只有患者实现以下所有目标才能够归为“总体成功”:NDI提高≥15点、神经功能状态维持不变或有改善、无与植入物或植入手术过程相关的严重不良事件发生、也未发生那些可归为“失败”的后续手术或干预事件。10年随访时,CDR组有92.1%的病例获得神经功能改善、ACDF组有95.1%的病例获得神经功能改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在运动功能方面,CDR和ACDF组分别有97.6%和100.0%的病例获得改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在感觉功能方面,两组分别为95.2%和96.1%的病例获得改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NDI评分改善方面,CDR组显著高于ACDF组,CDR组患者的NDI成功率也高于ACDF组(90.5%比75.7%)。CDR组颈部和上肢疼痛VAS评分改善类似于ACDF组。CDR组和ACDF组的相邻节段二次手术率(9.7%比15.8%)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因此,CDR组的总体成功率显著高于ACDF组(81.3%比66.3%)。综合结果显示,CDR组的长期疗效好于ACDF组。


Gornet等17报道了双节段CDR对比双节段ACDF治疗神经根型颈椎病或脊髓型颈椎病的多中心前瞻性对照研究的10年随访结果。148例CDR和118例ACDF病例获得随访,CDR组的10年随访率为86.0%,ACDF组为84.9%。CDR在总体成功率方面明显优于ACDF,10年成功率分别为80.4%和62.2%。NDI的成功率方面CDR也明显优于ACDF,10年成功率分别为88.4%和76.5%。神经系统的成功率也是如此(92.6%比86.1%)。CDR的NDI和颈部疼痛评分的术后改善情况始终持续优于ACDF。在10年的随访期间,所有其他研究有效性指标中CDR至少不低于ACDF。在脊柱功能单位高度方面,CDR和ACDF患者均保持了脊柱功能单位高度。脊柱功能单位的成功定义为术后6周时前缘或后缘高度下降≤2 mm。结果显示在长期随访的任何间隔时间内,CDR和ACDF组间的脊柱功能单位成功率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CDR和ACDF在10年随访时脊柱功能单位的成功率分别为93.3%和91.6%。此外,CDR组手术节段的活动度保持了长达10年,CDR组上位节段假体和下位节段假体的活动度从术前到术后10年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Ⅳ级异位骨化的发生率分别为上位节段8.2%和下位节段10.3%。重度异位骨化(Ⅲ~Ⅳ级)的发生率从7年(42.4%)到10年(39.0%)无显著变化。在任何随访时间内,异位骨化严重程度亚组之间的总体成功率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此外,在内植物相关或手术相关的不良事件方面,CDR组比ACDF组的发生率更低(3.8%比8.1%)。总体来讲,CDR组的临床疗效不差于ACDF组。根据以上研究结果,CDR治疗脊髓型颈椎病或神经根型颈椎病均可取得较好的临床效果。颈型颈椎病以正规、系统的非手术治疗为首选疗法,对于疼痛严重影响日常生活和工作的患者,可考虑采用局部封闭或射频等有创治疗的方法14。不建议选择CDR治疗颈型颈椎病或单纯颈痛的病例18


(二)CDR的手术禁忌证


2011年由卫生部公布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颈椎人工间盘置换手术》19中明确规定CDR的禁忌证为:(1)颈椎外伤性骨折脱位;(2)颈椎感染性病变;(3)颈椎肿瘤;(4)全身存在不可控制的活动性感染;(5)有明确的对人工椎间盘组成材料过敏病史患者;(6)身体其他疾病不允许进行手术者。


CDR的相对禁忌证:2011年由卫生部公布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颈椎人工间盘置换手术》19中明确规定CDR的相对禁忌证为:(1)颈椎后纵韧带骨化症;(2)骨质疏松症;(3)发育性颈椎管狭窄症;(4)颈椎不稳定;(5)颈椎畸形;(6)术后难以配合康复训练者19。对于有相对禁忌证的病例,建议慎重选择CDR。


四、CDR的病例选择标准


推荐意见2:严格的病例选择标准是CDR手术成功的重要前提条件,颈椎功能单位包括椎间盘、一对钩椎关节和一对关节突关节。CDR的病例选择和评估标准包括:(1)拟手术节段的椎间盘、钩椎关节和关节突关节全部五个关节均为轻、中度退变。轻、中度退变的标准为椎间盘Kellgren-Lawrence退变分级为0~2级、钩椎关节退变分级为0~1级、关节突关节退变分级为1~2级;(2)拟手术节段的椎间隙高度丢失<50%、节段屈伸活动度>2°、局部后凸角<5°。(推荐级别:2A类)


1. Kellgren-Lawrence退变分级评估:拟行CDR的病例Kellgren-Lawrence退变分级为0~2级。Kellgren-Lawrence退变分级是评估关节和脊柱退变性改变的常用方法,X线上颈椎的Kellgren-Lawrence退变分级为0~4级,其中0级为没有退变;1级为小的前骨赘形成;2级为明确前骨赘形成,椎间隙高度轻度丢失;3级为中度骨赘,中度椎间隙狭窄,终板硬化;4级为大骨赘,严重椎间隙狭窄,终板硬化(图120-21。Zhou等22对76个节段CDR病例进行5年以上随访,发现末次随访时异位骨化的发生率与术前手术节段的Kellgren-Lawrence退变分级相关,术前节段Kellgren-Lawrence退变分级为1级时,末次随访异位骨化发生率为20.0%;术前分级为2级时,异位骨化发生率为37.0%;术前分级为3级时,异位骨化发生率明显升高,为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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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节突关节退变评估:拟行CDR的病例关节突关节退变分级为1~2级。Park等23根据CT图像将关节突关节退变分为1~4级,其中1级为正常关节突关节;2级为关节间隙狭窄、囊肿形成、小的骨赘形成但无明显关节肥厚;3级为大骨赘形成致关节肥厚,未融合;4级为关节融合图2)。曹鹏等24对133例CDR病例进行平均2.9年的随访,发现25例发生异位骨化的病例中,19例术前手术节段关节突关节退变为1级,4例为2级,2例为3级;108例未发生异位骨化的病例中,99例关节突关节退变为1级,6例为2级,3例为3级。异位骨化组病例术前关节突关节退变程度明显重于无异位骨化组,异位骨化分级越高,术前关节突关节的退变越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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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钩椎关节退变评估:拟行CDR的病例钩椎关节退变分级为0~1级。曹硕等25在颈椎正位X线片上,分别标记出钩突的起始部和钩突的最外侧缘,两点之间部分就是钩椎关节间隙,将钩椎关节用两条垂线进行三等分,分别为钩椎关节的外侧1/3、中间1/3和内侧1/3,将钩椎关节退变分为0~3级,其中0级为钩椎关节全部间隙正常,两侧对称,未见骨赘形成;1级为钩椎关节外侧1/3关节间隙狭窄或有骨赘形成;2级为钩椎关节中、外侧的2/3关节间隙狭窄或有骨赘形成;3级为钩椎关节内、中、外侧关节间隙均明显狭窄或骨赘形成表2图3)。曹硕等25对70例CDR病例进行平均5年随访,发现术前X线上Kellgren-Lawrence退变分级和钩椎关节退变分级呈正相关,术前钩椎关节轻度退变(0~1级)的31例患者中,术后重度异位骨化发生率为9.7%;术前钩椎关节重度退变(2~3级)的39例病例中,术后重度异位骨化的发生率更高,为61.5%。Kellgren-Lawrence退变和钩椎关节退变均为轻度者(Kellgren-Lawrence退变0~2级,钩椎关节退变0~1级),术后重度异位骨化发生率为10.3%;Kellgren-Lawrence退变和钩椎关节退变均为重度者(Kellgren-Lawrence退变3~4级,钩椎关节退变2~3级),术后重度异位骨化的发生率更高,为68.2%。Chung等26回顾性分析19例CDR病例,其中11例术前X线片上存在钩椎关节增生,平均随访时间1.5年,研究发现术前钩椎关节增生是术后出现异位骨化的危险因素,作者建议对拟行CDR的病例术前常规进行钩椎关节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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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椎间隙高度评估:拟行CDR的病例侧位X线上手术节段椎间隙高度(以相对正常的相邻节段椎间隙高度为参考)丢失<50%。Wang等27回顾性分析127个节段CDR,中位随访时间为4年,发现术前手术节段椎间隙高度与邻近节段椎间隙高度比值<75%的病例,末次随访时异位骨化发生率更高,为85.7%;术前椎间隙高度比≥75%的节段,末次随访时异位骨化发生率为54.5%。赵衍斌等28回顾性分析57个节段CDR,平均随访时间为1.4年,发现术前椎间隙高度比<80%的节段,末次随访时局部活动度较低,为7.1°;术前椎间隙高度比≥80%的节段,末次随访时节段活动度为9.2°。田伟等29回顾性分析61个节段CDR的效果,中位随访时间为3.5年,发现术前椎间隙高度比≤87%的节段,末次随访时局部活动度较低,为7.1°;术前椎间隙高度比>87%的节段,末次随访时节段活动度为9.5°。Auerbach等30报道建议手术节段椎间隙高度丢失<50%作为椎间盘置换术的适应证参考。


根据中国医师的研究结果结合国外文献报告,根据椎间隙高度的变化,CDR的适应证选择可细分为:最佳适应证:椎间隙高度丢失≤20%;相对适应证:椎间隙高度丢失在20%~50%。


5. 屈伸活动度评估:拟行CDR的病例屈伸位X线上节段活动度>2°。赵衍斌等28回顾性分析57个节段CDR的结果,发现术前手术节段活动度<6°时,末次随访时活动度较低,为6.8°;术前手术节段活动度≥6°的节段,末次随访时活动度为9.7°。徐帅等31回顾性分析81个节段CDR,平均随访时间为1.9年,发现出现异位骨化病例组的术前手术节段活动度平均为5.9°,无异位骨化组术前手术节段活动度平均为7.6°;术后节段活动度≤8°时31,异位骨化发生率高。Wu等32回顾性分析132个节段CDR,平均随访时间为3.1年,发现术前置换节段活动度≤5.5°组,末次随访时异位骨化发生率较高,为60.6%;术前置换节段活动度>12.5°组,末次随访时异位骨化发生率为42.4%。Auerbach等30报道建议术前节段屈伸活动度>2°作为椎间盘置换术的适应证参考。


根据中国医师的研究结果结合国外文献报告,根据屈伸活动度的变化,CDR的适应证选择可细分为:最佳适应证,屈伸活动度≥6°;相对适应证,屈伸活动度在2°~6°。


6. 颈椎曲度评估:拟行CDR的病例局部后凸角<5°。不同类型的椎间盘假体结构和手术操作均存在差异,术后局部颈椎曲度变化不同。Guérin等33对40例CDR病例进行平均2年的随访,末次随访时局部前凸较术前增加了3.0°。Anakwenze等34报道91例ACDF和89例CDR的前瞻性随机对照研究结果,2年随访时ACDF组手术节段前凸增加4.2°;CDR组手术节段前凸增加3.0°,ACDF可更好地重建手术节段的前凸。部分颈椎人工椎间盘假体可维持颈椎曲度或重建局部前凸,但对于术前拟手术节段局部后凸角>5°的病例,建议慎重选择CDR。


综上,严格的病例选择标准是CDR手术成功的重要前提条件,拟行CDR的病例年龄一般<65岁35,术前需进行充分的影像学评估,包括正侧过伸过屈位X线、CT和MRI检查。MRI显示手术节段以软性椎间盘突出为主要致病因素。X线和CT评估椎间隙、钩椎关节和关节突关节退变情况,以上三个关节均为轻中度退变的节段可考虑CDR。轻中度退变的标准为Kellgren-Lawrence退变分级为0~2级、钩椎关节退变分级为0~1级、关节突关节退变分级为1~2级。拟手术节段的椎间隙高度丢失<50%、节段屈伸活动度>2°、局部后凸角<5°。


五、CDR的手术节段


推荐意见3:CDR的手术节段位置一般位于C3~C7的节段,CDR手术节段数一般为单节段或双节段CDR手术,建议慎重选择三个节段以上的CDR手术。(推荐级别:2A类)


1. CDR的手术节段:CDR的手术节段位置一般位于C3~7节段1836。C2~3和C7~T1节段显露和减压操作困难,对于术者要求较高,C7~T1节段术中透视可能受到肩部遮挡的影响。手术节段数一般为单节段或双节段CDR手术,文献报道单节段和双节段CDR手术后10年长期随访均取得了较好的临床效果,单节段和双节段CDR的疗效均不差于ACDF16-17。3个节段及以上的CDR手术文献报道较少,目前缺乏3个节段及以上的CDR手术的大宗病例长期随访结果,建议慎重选择3个节段以上的CDR手术19


推荐意见4:颈椎前路融合与非融合混搭手术(HS)的临床疗效类似于前路多节段融合术。目前缺乏HS的大宗病例的前瞻性随机对照研究结果,HS手术中CDR和融合术如何进行更好的组合,有待于进一步的临床长期随访观察。(推荐级别:2B类)


2. CDR与颈椎前路融合术的混搭应用:HS手术中的椎间盘置换节段手术适应证参考上述的椎间盘置换术适应证标准。HS有多种组合方式:(1)双节段病变,其中一个节段退变较轻,适合行椎间盘置换术,另一个节段退变较重,适合行融合术;(2)双节段病变,但中间间隔至少一个正常椎间隙;(3)前路融合术后相邻节段退变性疾病;(4)三节段病变,椎间盘置换术和融合术混合应用。Lu等37进行荟萃分析对比CDR和ACDF治疗前路相邻节段退变性疾病,共纳入103例CDR和258例ACDF病例,结果显示CDR和ACDF治疗前路相邻节段退变性疾病临床疗效类似,CDR组可更好地保留整体活动度。Hollyer等38对HS、多节段融合术和多节段椎间盘置换术进行综述和荟萃分析,纳入8个研究累计424例病例,结果发现3种术式的手术时间、术中出血量和术后并发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段硕等39对29例HS和39例双节段减压固定融合术进行回顾性对比分析,随访时间5年以上,末次随访时HS的临床疗效与前路减压固定融合术相当,HS可更好地保留颈椎活动度。黄康康等40回顾性分析3节段融合术对比HS的临床疗效,其中3节段融合术22例,平均随访时间为2.4年;单节段CDR组合双节段融合术47例,平均随访时间为3年;双节段CDR组合单节段融合术29例,平均随访时间为3年;末次随访时HS相较于3节段融合术能够获得与其一致的临床疗效,双节段CDR组合单节段融合术可更好地保留活动度。关于HS的研究,目前缺乏大宗病例的前瞻性随机对照研究结果,HS手术中CDR和融合术如何进行更好的组合,有待于进一步的生物力学研究和临床长期随访观察。


六、CDR的术中操作


推荐意见5:CDR的手术操作需遵照假体置换说明书,体位摆放建议保持颈椎中立位,在充分减压的基础上,建议尽量保护椎体终板骨质。术中假体宽度和深度选择建议选择匹配度良好的假体,以便充分覆盖椎体终板表面。(推荐级别:2A类)


CDR的手术操作需遵照假体置换说明书,不同假体的设计和手术操作均存在明显差异。体位摆放建议保持颈椎中立位41,可参考术前颈椎侧位X线的颈椎曲度,建议术中进行透视确认颈椎位于中立位。术中确认椎体的中线,撑开器螺钉方向平行于椎间盘方向。切除前方及后方的骨赘时注意剩余骨面应保持与终板平行,在充分减压的基础上,建议尽量保护椎体终板骨质。术中建议避免过度撑开,术中减压建议切除后纵韧带,对神经组织进行充分减压。术中建议充分冲洗和彻底止血,骨质裸露创面可用骨蜡封填止血,近椎间孔处出血可使用双极电凝或明胶海绵彻底止血。假体高度选择建议参考相邻节段正常椎间隙高度。假体宽度和深度选择建议选择匹配度良好的假体,以便充分覆盖椎体终板表面42-44。韩骁等43对71例CDR病例进行10年以上随访,研究发现椎间盘假体矢状面终板覆盖率与术后异位骨化相关,椎间盘假体过小会造成术后重度异位骨化的概率增大,建议置入的椎间盘假体矢状面终板覆盖率>95%。Nunley等42对164例单节段CDR和225例双节段CDR病例进行7年随访,研究发现椎间盘假体矢状面终板覆盖率与术后重度异位骨化相关,终板覆盖率降低5%时,重度异位骨化的概率升高到1.3倍。Guo等[45]对43例CDR病例进行3.4年随访,末次随访时异位骨化的发生率为66.7%,假体终板覆盖率低是出现异位骨化的危险因素,建议术中选择矢状面和冠状面均匹配度良好的假体。假体安放完成后透视确认假体位置。若发现假体不稳定或者位置不良,需更换假体型号或调整假体位置。对于假体不能成功安放的病例,需终止CDR手术,改行前路融合内固定手术。


七、CDR的术后管理和总体疗效


1. CDR的术后管理:CDR术后可佩戴软质颈托1~2周。CDR术后可应用非甾体抗炎药物2周46,以降低异位骨化发生率。Tu等46回顾性分析非甾体消炎镇痛药物对CDR术后异位骨化的影响,共纳入75例CDR病例,平均随访时间3.2年,按照术后是否应用非甾体抗炎药物分为2组。应用非甾体抗炎药物2周组的53例CDR病例的异位骨化发生率为47.2%;不应用非甾体抗炎药物的22例CDR病例的异位骨化发生率为68.2%,差异无统计学意义,两组病例的VAS颈痛、VAS上肢疼痛和NDI评分类似46


推荐意见6:选择合适的适应证前提下,CDR治疗脊髓型颈椎病或神经根性颈椎病的临床疗效不差于ACDF,CDR可部分替代ACDF。随着随访时间延长,CDR相对于ACDF的相邻节段二次手术率有下降趋势,CDR能否相对于ACDF降低邻椎病二次手术率还有待于进一步随访研究。(推荐级别:1类)


2. CDR与ACDF临床疗效对比分析:Lavelle等16报告了单节段CDR对比单节段ACDF的多中心前瞻性对照研究的10年随访结果,128例CDR和104例ACDF病例获得随访。CDR组的临床疗效不差于ACDF组;整体成功率和NDI评分改善方面,CDR组优于ACDF组。Gornet等17报告了双节段CDR对比双节段ACDF的多中心前瞻性对照研究的10年随访结果,148例CDR和118例ACDF病例获得随访。CDR组的临床疗效不差于ACDF组;整体成功率、神经系统成功率、NDI评分方面,CDR组优于ACDF组。Kim等47进行荟萃分析,纳入14个随机对照研究共3 646例病例,5~10年随访数据CDR与ACDF进行对比,CDR的临床疗效不差于ACDF,CDR在神经系统成功率和NDI评分方面优于ACDF。Quinto等48进行荟萃分析,纳入6项对照研究共498例CDR病例,10年随访数据与428例ACDF进行对比,CDR的临床疗效在NDI、VAS和JOA评分方面优于ACDF。根据以上前瞻性对照研究长期随访和荟萃分析的研究结果,CDR的中长期随访临床疗效不差于ACDF。


3. 相邻节段二次手术率:Lavelle等16报告单节段CDR对比单节段ACDF的多中心前瞻性对照研究的10年随访结果,128例CDR和104例ACDF病例获得随访。CDR组的相邻节段二次手术率为9.7%,ACDF组为15.8%,差异无统计学意义。Gornet等17报道的双节段CDR对比双节段ACDF的多中心前瞻性对照研究的10年随访结果,148例CDR和118例ACDF病例获得随访。CDR组的相邻节段二次手术率为9.0%,ACDF组为17.9%,差异有统计学意义。Badhiwala等49进行荟萃分析对比CDR和ACDF术后相邻节段二次手术率,共纳入11项随机对照研究,结果显示2年随访时CDR组和ACDF组的相邻节段二次手术率类似,7年随访时单节段CDR相邻节段二次手术率为4.3%,ACDF组为10.8%,差异有统计学意义;7年随访时双节段CDR组相邻节段二次手术率为5.1%,ACDF组为10.0%,差异有统计学意义。Latka等50行荟萃分析对比CDR和ACDF术后相邻节段退变发生率和相邻节段二次手术率,共纳入20项前瞻性随机对照研究的2 140例CDR和1 516例ACDF病例,2年随访数据汇总分析显示CDR组和ACDF组的相邻节段退变发生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5年及以上随访时,CDR组的相邻节段二次手术率低于ACDF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Wang等51行荟萃分析对比CDR和ACDF术后5年及以上随访的长期疗效,共纳入11项随机对照研究的1 913例CDR和1 592例ACDF病例,结果显示CDR组的相邻节段二次手术率低于ACDF组,CDR组的手术节段二次手术率也低于ACDF组。根据以上研究结果,随着随访时间延长,CDR相对于ACDF的相邻节段二次手术率有下降趋势,但是,CDR能否相对于ACDF降低邻椎病二次手术率有待于进一步随访研究。


4. 影像学结果:CDR长期随访时手术节段活动度得到保留,但是随着随访时间延长,节段活动度有下降趋势,异位骨化的形成导致部分节段活动度下降甚至丢失4。Sheng等52荟萃分析纳入CDR术后10年及以上随访的11项研究,累计1 140例CDR,术前节段活动度为8.6°,10年随访时活动度为7.4°。Genitiempo 等53报道了57例单节段CDR病例术后18年的随访结果,术前手术节段活动度为10.1°,末次随访时活动度为6.1°。Foley等54报道了18例CDR术后20年的随访结果,手术节段活动度得到保留,20年随访时节段活动度为10.2°。根据以上长期随访研究结果,CDR可保留手术节段的活动度。


八、CDR的并发症


推荐意见7:异位骨化是导致CDR术后活动度丢失的主要原因,异位骨化一般不影响临床疗效。异位骨化的预防建议:(1)严格的病例选择标准;(2)规范的手术操作、术中彻底止血和充分伤口冲洗;(3)术后应用非甾体抗炎药物2周。(推荐级别:2A类)


(一)异位骨化


异位骨化是椎间盘置换术后常见的并发症,McAfee等55将异位骨化分为4级,其中Ⅰ~Ⅱ级异位骨化不影响假体活动度;Ⅲ~Ⅳ级异位骨化影响假体活动度,Ⅳ级异位骨化假体局部活动度丢失,局部活动度<2°。Hui等56进行荟萃分析,纳入82个研究累计5 861个CDR节段,异位骨化的整体发生为率为32.5%;术后1~2年随访时异位骨化整体发生率为24.8%,6年以上随访时异位骨化发生率为45.3%。Sheng等52荟萃分析纳入CDR术后10年及以上随访的11个研究,累计1 140例CDR,术后1~2年随访时异位骨化整体发生率为50%,5~6年随访时异位骨化发生率为60%;10年随访时异位骨化发生率为70.0%,其中重度异位骨化的发生率为37%,轻度异位骨化(Ⅰ~Ⅱ级)的发生率为30%,术前节段活动度为8.6°,10年随访时活动度为7.4°。异位骨化的形成机制尚不明确,可能与手术局部刺激和椎间盘置换术后生物力学环境变化有关57。不同假体的异位骨化发生率存在差异,随着随访时间延长,异位骨化发生率逐渐升高56


术前手术节段退变明显的病例,术后更容易发生异位骨化。Zhou等58对66个节段CDR病例进行术后10年随访,发现异位骨化发生率为68.2%,异位骨化的危险因素包括术前椎间隙高度丢失过多、前方骨赘形成和终板硬化。Wang等27回顾性分析127个节段CDR,发现术前手术节段椎间隙高度与邻近节段椎间隙高度比值<75%的病例,末次随访时异位骨化发生率高。曹鹏等24回顾性分析133例CDR病例,发现异位骨化组病例术前关节突关节退变程度明显重于无异位骨化组,异位骨化分级越高,术前关节突关节的退变越严重。Chung等26回顾性分析19例CDR病例,发现术前钩椎关节增生是术后出现异位骨化的危险因素。根据以上文献研究结果,术前手术节段的椎间隙退变、小关节退变和钩椎关节退变情况均与术后异位骨化相关。拟行CDR的病例术前需进行充分的影像学评估,椎间隙、钩椎关节和关节突关节以上3个关节均为轻中度退变的节段可考虑CDR。


异位骨化随时间延长可能会发展52,导致手术节段活动度丢失,引起相邻节段加速退变。Hui等59进行荟萃分析纳入53个研究累计3 223例CDR病例,2~5年中期随访时相邻节段退变的整体发生率为7.3%,长期5年以上随访时相邻节段退变的整体发生率为36%,异位骨化是中期和长期随访时相邻节段退变的危险因素。个别异位骨化可能会刺激周围神经而引起新的临床症状60-61,对于需二次手术的病例,可考虑前路或后路二次手术62。Zhao等61对33例CDR病例进行10年随访,随访期间有2例病例出现CDR节段神经根管狭窄和新的神经根刺激症状,保守治疗无效后采取了前路翻修手术治疗,通过磨钻去除神经根管的骨赘和异位骨化,翻修手术后症状改善良好。Wenger和Markwalder60于2002至2011年期间完成了69例CDR手术,其中3例在随访期间出现了CDR节段新的神经根管狭窄并伴有相应的症状,保守治疗无效后采取了后路神经根管扩大术,翻修手术后症状改善良好。Bevevino等63在尸体标本上模拟CDR手术,并对CDR节段后方入路进行神经根管扩大术,生物力学分析发现后方入路神经根管扩大术不影响前方CDR节段的稳定性。


Zhou等64进行文献荟萃分析共纳入9项研究累计444例CDR病例,随访时间2年及以上,根据末次随访异位骨化情况分为异位骨化组和非异位骨化组,研究发现异位骨化组与非异位骨化组的临床疗效类似,两组的颈痛、上肢疼痛VAS评分和NDI评分均类似;异位骨化组的活动度低于非异位骨化组。异位骨化的预防建议:(1)严格的病例选择标准;(2)规范的手术操作、术中彻底止血和充分伤口冲洗;(3)术后应用非甾体抗炎药物2周。


(二)假体周围骨吸收


假体周围骨吸收也有相关报道,发病机制仍不明确,可能与局部力学环境改变或假体磨屑形成有关65-66。王建喜等66对67例CDR病例进行平均7.4年的随访,发现术后1年随访时假体周围骨吸收的发生率为7.5%,2年为11.9%,4年时为26.9%,末次随访时为37.3%。根据末次随访时有无骨吸收出现,将纳入病例分成为骨吸收组25例和无骨吸收组42例,两组病例末次随访时的颈椎整体活动度、手术节段活动度和颈椎Cobb角类似;骨吸收组有5例病例出现轴性疼痛,无骨吸收组有1例病例出现轴性疼痛,差异有统计学意义。Wang等67对假体周围骨吸收进行文献综述,共纳入6项研究536个手术节段,随访时间为2.7~6.2年,假体周围骨吸收的整体发生率为41.8%,出现假体周围骨吸收的病例组和没有出现假体周围骨吸收的病例组临床疗效类似。假体周围骨吸收一般不伴有临床症状,个别严重的假体周围骨吸收可引起颈痛或假体松动,建议对假体周围骨吸收进行密切随访观察68。其他假体相关并发症包括假体移位、松动、脱出的发生率较低65


九、CDR的展望


选择合适的适应证前提下,CDR的临床疗效总体上不差于ACDF,但是严格的病例选择标准和规范的手术操作是CDR手术成功的重要前提条件1547。目前临床应用的颈椎椎间盘假体以进口假体为主,不同人群的解剖特点存在差异,符合国人解剖特点的假体是研究方向,国内自主研发的假体也有相关报道69-70。随着材料学和生物力学的发展,颈椎人工椎间盘假体取得了很大进步,但是目前的颈椎椎间盘假体仅能部分模拟颈椎的生理运动,更加接近自然椎间盘的形态和功能、更加仿生的椎间盘假体是未来的研究方向。


本共识是在国内外现有文献证据的基础制订的,相信在未来高质量的大宗病例长期随访研究不断发表,业界会对CDR的适应证选择和围手术期管理进行优化,本共识也将会随着证据的更新而不断更新。本共识仅用于专业学术交流,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可被用作任何形式的法规依据。


本共识制订委员会名单


牵头专家:孙宇(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骨科);刘浩(四川大学华西医院骨科);王岩(解放军总医院骨科医学部);刘忠军(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骨科);袁文(海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骨科);罗卓荆(空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骨科)


执笔人:赵衍斌、周非非、孙宇(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骨科)


骨科专家组成员(按姓氏汉语拼音排序):艾福志(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骨科);曹凯(南昌大学附属康复医院骨科);贺西京(西安国际医学中心医院骨科);李波(贵州省人民医院骨科);李锋(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骨科);李危石(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骨科);刘宝戈(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骨科);刘少喻(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骨科);吕飞舟(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骨科);钱邦平(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骨科);沈洪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骨科);盛伟斌(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骨科);田野(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北京协和医院骨科);王贝宇(四川大学华西医院骨科);王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骨科);王清(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骨科);王向阳(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骨科);肖嵩华(清华大学附属北京清华长庚医院骨科);徐林(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骨科);雪原(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骨科);闫景龙(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骨科);姚浩群(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骨科);尹飞(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骨科);俞海明(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骨科);张昊(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医院骨科);张忠民(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骨科);赵斌(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骨科);赵衍斌(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骨科);周非非(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骨科);周少怀(武汉大学附属同仁医院骨科);朱庆三(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骨科)


流行病学专家组成员:褚红玲、李楠(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临床流行病学研究中心)

利益冲突 作者声明不存在利益冲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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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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