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6月09日发布 | 3096阅读

沧州市中心医院2022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章程

沧州市中心医院

沧州市中心医院


一、沧州市中心医院简介

沧州市中心医院始建于1898年,是国家首批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河北省区域性医疗中心,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沧州合作医院,河北医科大学沧州临床医学院,天津医科大学教学医院。


医院建筑面积56.52万㎡,编制床位4499张,职工5629名,博士生、硕士生导师225名,博士生、硕士生1484名。


2021年全年完成门急诊278.25万人次;出院19.49万人次,手术量15.54万例,多项业务指标位居全省前列。


医院共设置职能、临床、医技科室、分院220个,建成了1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12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0个省临床重点培育专科,27个专业、99个科室成为省级重点医学专科。


医院综合实力雄厚,是全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全国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中国急性心肌梗死规范化救治定点医院、全国心血管介入培训基地、中国心源性卒中防治基地、国家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国家级示范高级卒中中心、中国卒中中心培训基地、全国护理科普教育基地、国家级房颤中心、全国高血压达标中心、国家级罕见病诊疗医院成员单位、全国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定点医院、全国心血管病护理及技术培训基地等十五个国家级基地;设有韩雅玲院士工作站;拥有省卫健委批准的沧州市肿瘤诊疗中心、沧州市心脏病治疗中心、沧州市脊柱外科治疗中心、沧州市关节外科治疗中心、沧州市体检中心等五大中心。沧州市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临床管理中心主任单位。在全市率先启动5G智慧医院建设。


2020年5月2日,市委、市政府批准组建了沧州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构建起以院本部为中心,以脑科院区、眼科医院、儿童院区、康复院区等12所市区分院为二环,以河间分院、盐山分院、水月寺和南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为三环的“大三环”医疗服务体系。2020年8月3日,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沧州市居家康养集团有限公司,由我院负责管理。

二、专业基地简介

我院共有内科、儿科、急诊科、皮肤科、神经内科、全科、康复医学科、外科、外科(神经外科方向)、外科(胸心外科方向)、外科(泌尿外科方向)、外科(整形外科方向)、骨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麻醉科、临床病理科、检验医学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核医学科、放射肿瘤科、口腔全科、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科、口腔正畸科、重症医学科29个专业获批国家级住培专业基地。

三、住培政策

在我院参加培训学员,可享受以下待遇保障:

(一)工资、保险、补助、住宿


1、社会化学员:

(1)人事关系:我院与学员签订培训协议,学员档案由原存放地管理。

(2)待遇保障:

①生活补助:医师资格考核未通过者,全勤状态3300元/月;医师资格考核通过并注册到我院者全勤状态3500元/月;

②参照我院职工同等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医院缴纳部分(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承担个人缴纳部分;

③发放餐饮补贴全勤状态200元/月;

④提供免费住宿,不收取住宿费、水电暖等费用;

⑤夜班费由各科室根据科室要求自行发放;

⑥医师资格考核通过后,可注册到我院;

⑦将按照国家和省卫健委相关政策要求适时调整落实培训补助标准;

⑧以上补助不含河北省对面向社会招收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给予的补助。


2、外单位委培学员:

(1)人事关系:学员与我院和委托单位签订三方培训协议。

(2)学员档案由委托单位统一管理,工资、保险由委托单位统一支付缴纳。

(3)待遇:

①生活补助:医师资格考核未通过者,全勤状态1800元/月;医师资格考核通过并注册到我院者2000元/月。

②发放餐饮补贴全勤状态200元/月;

③提供免费住宿,不收取住宿费、水电暖等费用;

④夜班费由各科室根据科室要求自行发放;

⑤医师资格考核通过后,可注册到我院。

⑥将按照国家和省卫健委相关政策要求适时调整落实培训补助标准。

⑦以上补助不含河北省对部分紧缺专业受单位委派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给予的补助。


3、本院学员

(1)发放生活补助全勤状态2000元/月;

(2)省级补助待省级资金到位后依据相关文件及时发放。

(3)社会保障、福利待遇、人事档案均参照《沧州市中心医院人事管理制度》执行。


4、专硕并轨研究生

(1)发放生活补贴1000元/月。

(2)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的论文,医院给予报销版面费。

(3)发放研究经费3000元,毕业时一次性发放。

(4)在我院招聘工作中优先聘用。

(5)提供免费住宿,不收取住宿费、水电暖等费用;

(6)夜班费由各科室根据科室要求自行发放;

(7)医师资格考核通过后,可注册到我院。


(二)紧缺专业优惠政策

全科、儿科、妇产科、麻醉、急诊、病理、重症等专业为急需紧缺专业,报考该专业的学员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录取权。


(三)管理政策

严格按照国家下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要求进行系统培训,培训过程要求学员通过日常考核、出科考核、年度考核、执业医师资格考核,最终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通过后,由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并下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四、计划及专业


全科、儿科、妇产科、麻醉、急诊、病理、重症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招收对象

拟在我省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相应专业本科(全日制5年本科含统招专升本)及以上学历并具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执业医师考试报名资格的人员。本科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参加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不招收违约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

六、招收范围

我省各医疗单位2020年以后新聘从事医疗技术岗位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生(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2020年以后取得执业医师资格),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我省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中本科及以上学历(2017年以后毕业),未聘任中级技术职称者,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已完成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并已具备临床执业医师考试报名资格的人员可自愿参加全科专业培训。

七、工作程序

招生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考核录取、公示报到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6月8日00:00时至6月21日24:00时;

具体操作如下:

(1)报名人员登录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http://www.hbrct.haoyisheng.com)

  点击“注册”-“新学员”,填写个人信息后,点击“确认注册”后注册成功。(用户名为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登录密码由个人设置。已注册的学员使用原来设置的账号和密码可正常登录);

(2)注册完成后,系统首次默认直接登录,再次登录时输入注册时所填写的用户名(手机号)、密码,点击登录;

(3)登录系统后可查看报名时间和招生计划;

(4)点击“填写报名表”,填写并上传照片后,点击提交;

(5)点击打印报名表。


(二)现场确认

时间:6月23日8:30-12:00;

地点:沧州市运河区浮阳南大道6号(沧州市中心医院工专院区会议中心4楼教学处)。

现场确认需携带材料:

1.报名者须准备以下书面申请材料:

(1)《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一式一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应届本科毕业生在6月26日前因疫情原因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可有个人书面承诺于7月15日前将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交报名基地审核,若个人提供虚假承诺将取消录取资格);

(3)如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完毕后返还本人;

(4)单位委托培养学员需提供本单位开具的《同意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附一);2022届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需携带《2022届本科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同意报考证明》(附件二);

(5)7天、48小时内共两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6)出示河北健康码(绿码),行程码(不带星)。

2.因疫情原因,不能到现场进行确认者,将现场确认书面材料(1)-(4)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以本人姓名+专业命名)于6月23日前发送至czzxyyjxc@163.com。待录取报到时,请携带原件至沧州市中心医院进行审核。


(三)考核

1.现场考核


按照报名填报志愿的顺序,根据理论考核+技能考核+面试结果择优录取。

 2.因疫情原因,不能到现场考核者,进行线上考核(监考采用腾讯会议监考,学员自行准备摄像头,考核用手机,摄像头对准考核区域。会议号及具体要求现场审核后通知)


(四)考试录取

7月4日管理平台查看录取情况。


(五)公示报到

公示:被录取学员均由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中心统一公示。

报到时间:9月1日8:30-12:00;15:00-17:30

报到地点:沧州市浮阳南大道6号(沧州市中心医院工专院区会议中心4楼教学处)


(六)报到相关事宜

1.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到。

2.请携带本人一寸证件照2张。

3.社会化学员及外单位委培学员中的党员将党关系转至我院,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沧州市委组织部”。

4.准备一张本人身份证办理的沧州地区农业银行卡,用于发放规培期间生活补助。

5.7天、48小时内的共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6.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同时向我单位请假,并在报到后顺延相应培训时间,无故逾期5个工作日不报到者,取消培训资格。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317-2079138

0317-2075098

0317-2072596

联系人:单老师、周老师

QQ群号:514305950

附件一:同意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

xxx同志,性别: 。身份证号码:              。自  年  月入职,现系我院          科医生。

该同志工作经历如下:

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XX医院**科(  级医院)

……

我单位同意该同志以全脱产方式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按照《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人事管理若干意见(试行)》(冀卫发〔2017〕9号)等有关规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该同志人事档案由我院管理,我院承诺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3年期间为其发放基本工资 (指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

特此证明。

单位联系电话:

联系人:

xx医院(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需用红色单位字头纸统一打印提供


附件二:本科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同意报考声明

姓名:***,身份证号:**,系我单位2022届订单定向医学生,我单位已接收该同志人事档案,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该同志到**乡镇卫生院工作。该乡镇卫生院核定编制**人,现有在编人员**人,缺编**人。该同志已于**年**月**日与我单位及乡镇卫生院签订了服务协议(附:协议复印件)。


经研究,我单位及***乡镇卫生院均同意该同志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该同志所在乡镇卫生院承诺:根据原省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关于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到岗服务和培训工作的通知》(冀卫发〔2015〕18号)及我市有关文件精神,保证该同志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的基本生活费(     元/月)和社会保障。


我单位负责监督该同志所在乡镇卫生院落实住培期间的基本生活费和社会保障承诺,并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8〕107号)及我市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协调我县相关部门落实将该同志纳入该乡镇卫生院编制内管理的相关政策。


县(区)卫生健康局人事处、科(签字):

                               

乡镇卫生院:                县(区)卫生健康局:

(院长签字)(盖章)      (局长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微信号|CZSZXYY教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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