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4月29日发布 | 974阅读

浙大二院神经外科与美国康奈尔大学神经外科线上“Grand Round”第三十四期

俞晓波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洪远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神经外科与美国康奈尔大学神经外科于北京时间2022年4月18日19:45-20:30(美国纽约时间2022年4月18日07:45-8:30)举办由双方神经外科同道共同参与的第三十四期神经外科Grand Round项目。本期演讲者为MCIC执行副总裁兼首席医疗官John C. Evanko, MD MBA及副总法律顾问Jean F. Dundon, Esq,主题为“WCMC Neurosurgery Medical Professional Liability Update”(威尔康奈尔医学中心神经外科医疗职业责任更新)


讲座的第一部分首先由John C. Evanko简单介绍了MCIC,这是一家全美领先的医疗专业保险公司,与多家美国著名医疗机构或医学院均展开合作,如纽约长老会医院、约翰霍普金斯医学院、耶鲁医学院、哥伦比亚大学医疗中心等。接着,他对MCIC在过去7年间处理索赔的主要医疗领域进行了介绍:从2015年到2021年,总索赔例数为3419例,赔偿金额为20亿美元,其中外科(占31%)和内科(占17%)占了绝大部分,同时也回顾了这7年间纽约长老会医院威尔康奈尔医学中心(WCMC)的数据,总索赔例数为805例,赔偿金额为三亿两千二百万美元,其中也以外科(占33%)和内科(占18%)的占比最高。在外科领域中,神经外科的赔偿金额最大(3800万美元),近乎占到了所有外科领域的三分之一。



威尔康奈尔医学中心(WCMC)、皇后区分院(NYP/Queens)及曼哈顿下城分院(LMH)均为纽约长老会医院的院区,各院区的医疗过错赔偿占比如下:

逐年统计威尔康奈尔医学中心(WCMC)前7年的索赔案例,可见数量从2006-2012年间的620例上升到2015-2021年间的805例,索赔数额亦逐渐增长,而对于特定的临床业务来讲,每个部门的损失比例总体无显著变化,但从下图可看出各个部门的变化趋势。


随着时间的推移,虽然WCMC的医疗事件逐渐增多,但索赔事件比例是逐步降低的,WCMC的索赔比例从2013年到2020年均低于全国及纽约的平均基准。



纵览WCMC神经外科过去7年的索赔情况,总数量为40例,平均每年约5-6例,其中2021年最多,达到9例。7年来的赔偿总金额为3800万美元,2017年最多,达到1600万美元。在赔偿原因中,最常见的是不恰当的手术操作以及不合理的手术病人管理。对于操作类型而言,椎板切除术和脑部相关手术赔偿最多。而对于预后情况而言,针对偏瘫、运动障碍或神经损伤的索赔案例最为常见。





John C. Evanko指出医疗诉讼案件的有4个基本要素:第一是责任,医生是否尽到正确处理医患关系的职责;第二是违背,指的是医方是否违背医疗标准;第三是伤害,指的是医疗事件是否导致患者受到伤害;第四是因果,表示是否是因为医方违背医疗标准而导致患者受到伤害。


医患需重视签署知情同意书在诊疗行为中的作用。知情同意的目的是让患者在其医疗保健决策中成为知情的参与者,使其自愿接受或拒绝诊疗。知情同意书需要包括:操作本身的性质、合理的替代方案、每个替代方案相关的风险、收益和不确定性、对患者理解能力的评估以及患者对干预方案的接受与否。知情同意书不是教科书,它传达的是大部分患者需要了解的内容及个体化治疗时每位患者需要知道和理解的内容。



最后,John C. Evanko就医疗职业责任给出几点想法:首先,陪审团不是你的同僚;其次,法庭以证据说话,判决以证据为准绳;最后,你能够控制的是被诉讼的可能性、提供的证据多少以及辩护的可能性。

讲座的第二部分由副总法律顾问Jean F. Dundon, Esq进行展开,首先她针对“诉讼时效”(Statute of limitations)做出了详细介绍:如有医疗过错,成年人自受伤之日起两年半内须提起诉讼;未成年自受伤之日起十年内或成年后二年半内须提起诉讼,以时间较短的为准;接受持续的治疗可能会延长诉讼时效。而对于过失致死,自死亡之日起两年内须提起诉讼。

接着,Jean F. Dundon介绍了诉讼相关的“损害驱动体系”(Damages Driven System),它指的是患者的年龄、婚姻状态、子女情况、工作机会、疾病痛苦程度、是否需长期治疗等因素都会影响其发生医疗事故后能够获得的赔偿数目,这就直接影响患者提起诉讼的可能性。那医方如何降低被诉讼的可能性呢?Jean F. Dundon提出以下建议:诊疗符合标准流程、同事间充分的沟通、医院政策的熟悉掌握、良好的文书记录、建立和谐医患关系、为患者的预后设置合理预期值、并发症的积极处理。


良好的文书记录有利于保护医患双方。首先,医疗文书需及时记录;其次,记录与患方谈话的内容及持续时间非常重要;第三,勿单纯复制黏贴病历;第四,如果患者拒绝医生所建议的诊疗方法,需要记录在案;第五,提供给患者的替代方案及相应效果也需记录;第六,所有电话进行记录。当然,短信、邮件等也可以作为证据用于诉讼,所以在与同事交流患者病情时,仍需保持专业性。


同时,Jean F. Dundon介绍了法律诉讼的流程。收到传票后首先将指派辩护律师,接着交换证据,然后专家意见审议,最后提供证言证词,最终进入和解或庭审阶段。整个过程持续24-36个月,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整个进程可能持续更长时间,目标是努力尽早地帮助医生从与其无关的案件中脱离出来。被起诉医生无需聘请个人律师,将会有富有医疗事故纠纷经验的律师提供辩护。在纽约长老会医院,所有医疗事故纠纷的索赔均由法律事务和风险管理办公室处理,因医疗事故纠纷产生的辩护费用将由医生的医疗事故保险公司承担。


最后,Jean F. Dundon总结了处理较差预后的患者时的一些注意点,尤其是涉及到临床文献中争论的“无效医疗(Medical futility)”主题时,医方对患者做出临床决策时需遵循诊疗标准,医疗文书需要实时记录,同时需给患方设置预后的心理预期,此外,如有伦理或法律相关问题,随时咨询。


本文由俞晓波主治医师整理,洪远主任医师审校,张建民主任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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