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科研压力越来越大,“医生同时也是个科学家”的口号在到处响,但你们真的理解科学吗?在此,皮皮瓜利用业余时间和大家分享自己读书的收获,大量未经考证的言论来自我们科达芬奇式人物B叔的侃侃而谈,有不对的大家可以找他辩论,他会很开心。
1、“因果关系”的定义
因果关系很难定义。大多数人的定义是这样:A和B是先后发生的两件事,二者之间存在“有A未来必有B、有B必然曾有过A” 这样的联系。
实际上,没有任何一个定义能够完美描述因果关系。这篇文章中我们偷个懒,不去纠结这个问题,就用多数人“心知肚明”的定义吧。
目前对因果关系定义得最好的是哲学家休谟:因果关系是“使我们确信任何真实存在、事实明确的东西”——即因果关系的本质是对事实知识的辩护。如果大家理解不了休谟的定义也没关系,因为今天的主题不是讨论定义。
休谟 (1711-1776)
2、因果关系的判断:穆勒五法
我们判断因果关系的方法,总结起来,共有五种,即“穆勒五法”。
约翰·穆勒 (1806-1873)
(1)求同法
该法是寻找共同因素来确定原因,满足如下条件,则情况A是现象a的原因(或结果)。满足条件的场合越多,求同法判定因果关系的说服力越强。
求同法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被默默应用着,举个例子。
家里遥控器坏了,我摸都没摸过。
我妈:“怎么你一回来就坏了?”
我:“我没动啊。”
我妈:“那怎么坏的,你不在的时候就好好的。”
这就是求同法,每次遥控器坏,皮皮瓜在家,所以皮皮瓜同学回家是遥控器坏掉的原因。
求同法简单,但经常不靠谱。
再举个例子。皮皮瓜不胜酒力,多年努力下来上限仍是三杯啤酒,喝烈酒得兑苏打水。喝威士忌+苏打水,挂了;喝金酒+苏打水,挂了;喝龙舌兰+苏打水,挂了。于是有朋友劝我:你看你,每次兑苏打水都会挂掉,苏打水才是你挂掉的原因,下次就别兑了吧。我……
(2)求异法
和求同法是一个原理,不同之处是该法通过寻找不同因素来确定原因。常见办法是人为地去除某个因素,看看此前的结果是否还会出现。满足如下条件,则情况A是现象a的原因(或结果)。满足条件的场合越多,求同法判定因果关系的说服力越强。
医生都很熟悉的一个实验方法:敲出或抑制某个基因表达,某种现象没有再出现,则提示该基因决定了某现象。
这种方法也经常不靠谱。举两个例子。
网上有个罗马队球迷,曾经让皮皮瓜很感动。在罗马对输掉一场关键比赛后,他的文章是这么写的:当我熬夜看球时,罗马队基本都能赢,这场比赛我没能熬夜给罗马队加油,罗马输了,我感到深深的自责。
足球场上有个“经久不衰”玩笑:球星A(位置常是众人垂涎的前锋)在的时候比赛总输,突然有一天A有事没能来踢比赛,球队赢了。这时候,大家会迅速达成共识,A是输球的原因!
(3)求同法+求异法
两种方法联合,判定因果的说服力会强很多,但这个方法实施起来需要付出的成本也会增加。满足如下条件,则情况A是现象a的原因(或结果)。同样,满足条件的场合越多,判定因果关系的说服力越强。
医学史上著名的“海豹胎”事件,就是用这种方法确定了反应停是导致海豹胎的原因。
先是流行病学调查,找到所有生育海豹胎的母亲,调查他们的生活习性、用药等等,通过“求同法”,得到“反应停”是其中的备选原因之一。然后进行病历-对照研究,这是“求异法”。最终确定反应停是海豹胎的原因。
(4)求变法
有的因素是没办法消除的,但其影响强度可以改变,比如温度、人体的血压等。求变法的本质是同中求变。当两个因素出现共变关系时,可提示因果关系。同样,满足条件的场合越多,判定因果关系的说服力越强。
还是上面皮皮瓜喝酒的例子,损友提示苏打水是原因。皮皮瓜为了反驳,会说:如果苏打水是原因,那兑的苏打水越多,皮皮瓜应该倒得越快,下次吃饭多兑点试试。
(5)剩余法
剩余法不好用文字描述,先看看表达式。满足如下公式,则a是A作用的结果:
举个例子大家就理解了。
还是喝酒的问题。损友坚持己见,皮皮瓜继续反驳:杯子里有威士忌和苏打水两种成分,皮皮瓜喝很多苏打水,没有挂,说明苏打水不是不是皮皮瓜挂掉的原因,那必然是威士忌了。再细分,威士忌里有A, B, C, D, E和酒精6中成分,皮皮瓜逐一尝试A, B, C, D, E,都没事,那不必进行口服纯酒精这种自杀行为,损友应该也相信,酒精才是皮皮瓜挂掉的原因。
3、我们真的无法确定因果关系?
休谟认为,世界上不存在绝对的因果关系,真是这样吗?
穆勒五法,本质上都是归纳法。在第一篇文章里就给大家介绍过归纳法的硬伤:由于无法做到完全归纳,所以归纳法得到的结论都是有适用范围的。所以,我们真的无法百分之百确定两个事件之间有着因果关系。
这样的现实听起来很残酷,但对于科研狗是个利好,否则科研的idea哪来呢?
腊八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