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8月08日发布 | 641阅读

【中华神外】颅眶联合异物损伤的临床分型及治疗策略(附62例报告)

徐勇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李永


神外资讯【中华神外】专栏,每周发布一篇精选文章,今天刊登的是,由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神经外科徐勇、李永、张家亮、董浩、刘浩成、王卫、张天明、康军《中华神经外科杂志》2018年第六期“临床论著”上发表的颅眶联合异物损伤的临床分型及治疗策略(附62例报告),欢迎阅读。


颅眶联合异物损伤的

临床分型及治疗策略

(附62例报告)




摘要

目的

探讨颅眶联合异物损伤的常见临床分型、神经外科治疗策略及预后。


方法

回顾性分析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神经外科2007年1月至2017年6月收治的62例颅眶联合异物损伤患者的临床资料,根据异物存留位置分为眶内型(Ⅰ型)及眶-颅型(Ⅱ型),其中Ⅱ型根据异物入颅位置分为眶上壁型(ⅡA型)、眶尖型(ⅡB型)及眶外侧壁型(ⅡC型)。经眶手术12例,神经内镜经鼻手术8例,开颅手术39例,异物直接拔除3例。术后均给予抗感染等治疗。结果62例患者中,Ⅰ型20例;Ⅱ型42例,其中ⅡA型17例,ⅡB型20例,ⅡC型5例。59例完整取出异物。39例开颅者术后均无脑脊液漏、迟发性颅内出血、新发神经功能缺损表现。随访2个月至2年,Ⅰ型及ⅡA型预后相对良好,20例ⅡB型患者遗留眶尖综合征15例(75.0%,15/20),5例ⅡC型患者遗留神经功能缺损4例。


术前视力丧失者视力恢复率低(33.3%,8/24),有残存视力者恢复率高(88.9%,24/27),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²=3.81,P<0.01)。30例眼动障碍患者,部分恢复15例(50.0%, 15/30)。18例ⅡB型眼动障碍患者中,15例遗留眶尖综合征。经抗感染治疗无一例患者发生颅内外迟发性感染。


结论

颅眶联合异物损伤分型有助于术前制定手术方案;早期诊断、治疗及术中尽可能完整取出异物,有助于患者的预后。



颅眶联合异物穿通损伤在临床相对少见,常见的异物有木质材料、金属、玻璃、塑料等[1-2]此类患者常就诊于急诊或眼科,其中不乏颅内血管损伤、感染等导致死亡的报道,存活者也多因视力丧失、眼动障碍或外观改变等而严重影响其生命质量。此类患者明确诊断后,多需手术处理[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神经外科2007年1月至2017年6月,共收治具有完整临床及随访资料的颅眶联合异物损伤患者62例,根据异物存留位置对患者进行分型,根据不同分型术前制定相应的治疗策略,现回顾性报道如下。


资料与方法


1.临床资料:

62例患者中,男60例,女2例;年龄为2~71岁,中位年龄26.7岁。入院时间为伤后1 h至2个月,中位时间11.2 d;爆炸伤26例,车祸伤18例,其他原因18例。眼球钝挫伤18例,眼球破裂14例,失明或视力下降51例,眼动障碍30例,脑脊液漏10例,肢体偏瘫2例,颅内血管损伤1例。


2.术前检查:

常规行头颅、眼眶、视神经管三维CT扫描,判定视神经管、眶壁骨折及颅内损伤情况。其中蝶窦外侧壁骨折严重、异物经眶上裂入颅者及蛛网膜下腔出血者,加行头颅CT血管成像(CTA)和(或)数字减影血管造影(DSA)检查,明确颅内血管情况,排除颈内动脉海绵窦瘘及创伤性动脉瘤。


3.临床分型:

根据异物存留位置将62例患者分为2型,Ⅰ型:眶内型,异物经体表穿入留置于眶内,影像学检查无颅内损伤表现。Ⅱ型:眶-颅型,影像学检查提示异物经由颅底结构进入颅内,可能同时伴有颅内出血、挫伤,其又分为眶上壁型(ⅡA型)、眶尖型(ⅡB型)及眶外侧壁型(ⅡC型)3个亚型。具体分类标准及临床表现见表1及表2。


表1.62例颅眶联合异物损伤患者的临床分型


表2.62例不同分型颅眶联合异物损伤患者的临床资料

注:GCS为格拉斯哥昏迷评分


4.治疗及手术方法:

(1)Ⅰ型患者,如异物主要位于眶上、下壁骨质下,行眉弓或睑缘切开异物取出术,共12例。如异物主要位于眶内侧壁骨质下,可行神经内镜经鼻入路异物探查取出术,共8例。对于眼球内残留异物的患者,需眼科协作,一期行异物取出。


(2)Ⅱ型患者,根据以下情况采取相应的治疗方法:

①对于异物进入颅内眶面部无异物残端者,行开颅异物取出术。共39例患者接受开颅手术治疗。根据异物入颅及颅底骨质缺损部位,选择额眶、额颞等不同开颅范围。其中对于ⅡA型患者,需探查额底脑组织损伤情况,术后颅底重建,防止脑脊液鼻漏。ⅡB型患者,多需打开眶上裂,直视下显露海绵窦内异物。对于ⅡC型患者,需切除部分蝶骨大翼,同时清除脑内血肿及挫裂伤,显露颞部硬膜缺损部位。对于异物穿通损伤导致的视神经管及眶上裂骨折,术前出现视力下降、丧失或眶尖综合征的患者,酌情行视神经管及眶上裂减压。关闭硬膜前用抗生素盐水反复冲洗术腔,必要时放置引流管。

②对于异物眶面部残端较长、异物纤细光滑的患者,可行异物直接拔除。共3例患者接受该治疗(图1)。



术前检查均需除外颅内血管损伤,拔除时切忌使用暴力。术后立即复查头颅CT,明确异物穿通通道有无出血。


患者术后均给予广谱抗生素及神经营养药物治疗,密切观察有无眶内及颅内感染表现,必要时复查CTA或DSA。


5.疗效判定标准:

行影像学复查,观察有无眶内、颅内异物残留;神经功能评估采用格拉斯哥预后评分(GOS);视力疗效分为无光感、光感和(或)眼前手动、眼前指数及能见标准视力表(视力≥0.02)4个级别。将患者末次随访时视力情况与术前视力进行比较,提高1个级别或有视野改善的为有效。


6.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20.0统计软件。计量资料用±s表示;计数资料用百分率表示,采用χ²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结果


1.损伤分型:

62例患者中,Ⅰ型(眶内型)20例,Ⅱ型(眶-颅型)42例;Ⅱ型中,ⅡA型(眶上壁型)17例,ⅡB型(眶尖型)20例,ⅡC型(眶外侧壁型)5例。


2.手术情况:

62例患者中,影像学显示59例完整取出异物,其中2例因眼球损毁严重,行眼球摘除。3例未完全取出,其中1例为枪弹伤(异物细小且分散),2例为液体异物。


3.并发症:

39例开颅手术者术后均无脑脊漏、迟发性颅内出血、新发偏瘫及失语等局灶性神经功能缺损表现;1例术后出现一过性颅内感染,换用抗生素及行腰椎穿刺释放脑脊液后痊愈;1例出现眼睑伤口感染,眼科再行清创治疗后痊愈。12例经眶、8例经鼻异物取出及3例异物直接拔除者术后无新发神经功能缺损症状。3例异物未完全取出者,经抗感染治疗,随访时颅内、眶内均未发现迟发性感染征象。


4.预后:

随访2个月至2年,末次随访,Ⅰ型患者GOS评分为(4.5±0.5)分,ⅡA型为(4.3±0.8)分,ⅡB型为(4.2±0.9)分,ⅡC型为(3.6±0.6)分。Ⅰ型及ⅡA型患者预后相对良好;20例ⅡB型患者中,15例(75.0%)遗留眶尖综合征(图1);5例ⅡC型患者中,4例遗留神经功能缺损。24例术前失明者,视力改善8例(33.3%);27例术前视力下降者,视力改善24例(88.9%),1例(3.7%)较术前差。术前视力丧失者与有残存视力者比较,术后视力改善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²值=3.81,P<0.01)。


30例眼动障碍患者,部分恢复15例(50.0%),而18例ⅡB型眼动障碍患者中,15例遗留眶尖综合征,仅3例有所恢复(16.7%)。经抗感染治疗无一例患者发生颅内外迟发性感染。


讨论


颅眶联合异物损伤的临床发生率较低,但多病情危重,常同时存在其他合并损伤,致死、致残率均较高。Brad 和Jarrett[1]报道53例颅眶联合异物患者中,死亡13例。该类患者伤后多急诊或出现眶内、颅内感染征象后就诊,常需紧急处理[4]


1.临床分型:

我们按照异物位置及进入颅内部位将此类患者分为眶内型(Ⅰ型)和眶-颅型(Ⅱ型),Ⅱ型又分为3个亚型,ⅡA型(眶上壁型):前颅底骨性结构中,眶顶较为薄弱,外力作用下易于穿透从而异物由此进入颅内;ⅡB型(眶尖型):本组此型患者共20例,其中仅1例异物经由视神经管与颅内贯通,其余损伤部位均为眶上裂,这与文献报道的比例相一致[5-6];ⅡC型(眶外侧壁型):此类患者5例中,4例为粗大金属异物,患者原发伤均较重,入院GCS较其他类型明显低,预后差。考虑需强大暴力,异物才能穿通相对坚固的蝶骨大翼,导致原发颅脑损伤相对较重。


2.损伤原因及损伤情况:

Ⅰ型患者仅伤及眶内结构,由于眼球呈球形,巩膜光滑、坚韧以及眼球周围脂肪具有弹性垫样作用,因而伤后患者多为眼球钝挫伤,眼肌挫伤或嵌顿[7],失明患者多因损伤眶内段视神经所致。本组患者游离、小块异物占大多数,以木屑、游离玻璃碎片为主(11/20),考虑该类异物体质量轻,损伤能量较低,不易通过坚硬的颅底骨质进入颅内。


ⅡA型患者多为金属质异物损伤(9/17),当异物经前颅底刺入时,可伤及嗅神经导致嗅觉丧失,出现脑脊液漏等并发症,同时出现额叶挫伤出血。ⅡB型患者以金属(9/20)、木质(8/20)损伤为多,由于异物伤及视神经管或眶上裂,可导致Ⅱ~Ⅵ脑神经损伤,多表现为眶尖综合征,包括视力丧失,上睑下垂,眼球运动障碍。若异物经由眶上裂穿通入海绵窦,则可导致颈内动脉海绵窦漏或创伤性动脉瘤形成。


本组中1例术前DSA检查提示颅内血管闭塞的患者,行开颅直视下异物取出。ⅡC型患者多导致颞叶脑挫伤,硬膜下出血等情况,原发伤重,多有意识障碍及神经系统体征,如有中颅底骨折则可能导致面部感觉减退等。已有相关文献报道,异物可沿伤道损伤小脑上脚、脚间窝、枕叶等重要结构[8-10]此类患者多需尽早诊断,因损伤特殊性,不乏漏诊的报道,特别是儿童患者或异物折断于深部组织内[11]


综上,对于颅眶联合异物损伤患者,应特别注意如下情况:

(1)了解受伤情况,包括颅面着力部位、伤后意识状态、有无脑神经损伤表现等。

(2)颅脑、眼眶CT检查应作为首选诊断性检查[12],能明确颅内有无挫伤出血、积气等情况,同时显示大部分异物,其中金属、石质异物多为高密度,木质异物则表现为低密度。

(3)如CT检查提示异物由眶上裂刺入、蝶窦外侧壁骨折或海绵窦增宽,应考虑血管损伤可能,需行CTA或DSA检查。


3.治疗:

治疗原则是诊断明确后尽早取出异物。Ⅰ型患者的治疗在于清除异物、保护眶内结构和防治感染,Ⅱ型的治疗在于清除异物、保护眶内和颅内结构、颅底重建及防治感染。我们的经验是,Ⅰ型损伤患者经眉弓或睑缘切口,多可显微镜下取出眶内异物。神经内镜经鼻入路对异物邻近眶内侧壁的患者尤为有效,神经内镜经鼻入路可直达眶尖部,视野良好,提高了手术的成功率;患者颅面部无手术切口,患者更易于接受。眶骨膜切开后,可切除部分眶内脂肪增加显露,但对眼肌则不宜过度牵拉,防止肌肉水肿增大显露难度,也减少术后眼动障碍的发生。


如寻找异物仍困难,术中X线观察或术中导航均是有效的辅助手段。异物折断于深部组织,体表无外露,异物深达脑组织内者,行开颅异物取出术。术中尽可能解剖出异物周围血管、神经,直视下取出异物,避免遗漏。对同时发生的脑挫裂伤,仔细清除止血,防止术后再次出血。对术前存在视神经损伤或眶尖综合征的患者,酌情行视神经管开放减压和眶尖减压术。


我们认为,尤其是对于ⅡB型患者,开放眶上裂及视神经管是有益甚至是必须的。对颅底骨性重建,应充分显露缺损边缘,较大的带蒂骨片应尽可能复位,减少骨质缺失。对硬膜破损,修补以多层为宜。我们一般采用游离颞肌筋膜及人工硬膜修补,再用带蒂帽状腱膜瓣翻转覆盖颅底,以提高硬膜修补及颅底重建的可靠性。如系ⅡA型损伤患者,多需翻转额部帽状腱膜瓣覆盖于前颅底,防止脑脊液漏的发生。关颅时应多次冲洗,预防感染发生。


对异物细长光滑,眶面部残端较长的患者,可采用直接拔除。拔除时应沿异物刺入方向缓慢施力,可轻微晃动或小角度旋转(30°内),组织松解后外拔。术后观察损伤道有无鲜血流出,必要时扩创、甚至术中改变术式行开颅手术治疗。术后立即复查头颅CT,观察患者意识状态及生命体征的变化。


4.预后:

我们的研究结果显示,Ⅰ、ⅡA型损伤患者预后良好,ⅡB、ⅡC型损伤患者,特别是ⅡB损伤因暴力致伤部位特殊,常遗留较重的眼部后遗症,包括视力丧失、上睑下垂、眼动障碍等外观改变,对患者的生命质量产生影响。神经内镜技术的应用,避免开颅手术,减轻患者的副损伤,未造成严重的并手术相关发症。所有开颅手术的患者,术后均无新发脑脊液漏、二次颅内出血等并发症。另外,术后患者即使没有明显的感染征象,也均应应用静脉广谱抗生素治疗。


总之,对于颅眶联合异物损伤的神经外科治疗,应该在早期明确诊断的基础上,根据异物存留位置及入颅情况,选择合适的手术方式进行治疗。尽量取出异物,修补损伤部位,变开放性损伤为闭合性损伤。术前血管情况的评估至关重要,术中可联合行视神经管开放减压和眶尖减压术,促进术后视力及眼动的恢复,改善患者预后,术后加强抗感染治疗。不同病例的分型,对手术及术后后续治疗,均有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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